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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安全的根本“大法”又要更新了:GB7258修订
浏览次数:37发布日期:2026-03-23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是我们机动车安全管理的根本法规,与道路交通安全运行息息相关,它是有公安部门归口。

在所有安全法规中,GB7258修订为频繁,现行的是2017年,之前分别是2012年,2004年,1997年,1987年。这也充分说明汽车新的安全技术重叠频繁,

新技术频繁出现,给车辆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比如从2017年出现的零重力座椅,隐藏式门把手等,都带来了很多安全风险。

本次GB7258-2025修订对这些方面都做了严格要求。

下面就来列举下涉及乘用车一些被动安全方面的修订。

1、首先是关于“零重力座椅"方面的

 汽车在行驶状态下,对于靠背角度电动可调、具有下肢支撑机构和整椅抬升机构的汽车座椅,在靠背角度调节范围内,应保证安全带等安全装置能够有效保护乘员安全,其中驾驶人座椅靠背角度应小于或等于35°。

对于可旋转座椅,行车状态下应可靠固定在前向位置并确保乘员向前乘坐状态

这就规定了车辆在行驶状态下(非P档或车速不为0),驾驶员座椅靠背不得大于35°。这就明确了,在车辆行驶状态下大倾角的座椅调节是不允许的,同时还要求座椅安全带要提供足够的保护。

以后将不再有“一键躺平"的座椅了,座椅的设计既要考虑座椅和安全带的关系,也要考虑座椅靠背倾角的强制回正。

该条还规定:行驶中严禁侧向后向旋转座椅。这就要求车辆有联锁机构,即在座椅姿态不符合要求情况下,是禁止车辆动力输出的,车辆不能行驶。所以有旋转功能的座椅必须要升级。

2、实体健回归

 汽车行驶过程中保障运行安全相关的操纵件(例如:挡位、灯光、喇叭、前风窗玻璃除霜除雾、前风窗玻璃刮水器、车窗升降、辅助制动装置和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激活等),应装备实体操纵件

豁免情形:若汽车每次上电/点火后,近光灯、前位灯和后位灯均默认处于自动控制模式,则近光灯、前位灯和后位灯准许仅装备虚拟操纵件,且虚拟操纵件应始终位于显示屏首层

现在很多车的按键都集成到大屏上,省去了很多实体按键,无非就是降低成本。但是现在这些虚拟按键行驶时很不方面,操作麻烦,关键是程序控制的功能往往不靠谱,容易死机,没有机械健可靠,关键是安全相关的按键,关键时刻能救命。

3、电安全防护

 对REESS安装在车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应具备防止REESS底部碰撞损坏的结构或设计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应具有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在车辆纵向或横向方向上150ms时间内有不小于25km/h的车辆速度变化或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时,应能自动切断动力电路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应能监测动力电池工作状态,能实现电池单体异常情况的自动监测、记录和预警,在发现热事件时应能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和光信号)提示车内人员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应装备符合GB38031规定的动力电池,设有定向泄压和压力平衡装置,且在设计和制造上应预留泄压通道,以保证在泄压时不影响驾驶舱人员安全

新规条款规定必须有电池包底部防护结构;碰撞中必须自动切断动力电源,避免二次伤害;电动车要配备泄压装置。

4、规范单踏板模式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多用途货车在驱动挡下松开加速踏板后,在平坦、硬实、清洁、干燥且轮胎与地面间的附着系数大于或等于 0.7的混凝土或沥青路面上行驶时,整车制动减速度应小于或等于 0.8m/s2作为参考,传统油车带挡滑行减速度约为0.3m/s2~0.4m/s2左右

5、踏板误用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载客汽车应具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在静止、蠕行时能够检测,抑制动力输出并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提示驾驶人

明确了车辆要求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广大女司机有福了。

6、安全带提醒

 乘用车和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货车,驾驶人处应具备让驾驶人面向前方就坐时能够识别未系安全带的后排乘员所在乘坐位置的功能,后排乘员处应具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中安全带被解开时的报警功能这条就是将NCAP测评内容法规化。

7、低速提示音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提示音声响的声级限值、频率和声音类型应符合GB/T 37153的规定,且在车辆转弯、

起步过程中不能被关闭低速提示音关闭没那么简单了。